校属各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于近日内开展2016年度(自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补充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材料的提交、收集和整理均参照各类单位相关指标体系(附件1-6)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类别及提交要求
(一)自评报告
全校所有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别,参照基础性指标体系(附件1、附件2、附件3),撰写本单位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打印一份(加盖公章),于6月30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目标管理办公室,电子档同时发送到xcxyfgc@163.com。
(二)相关统计表格
提升性指标中的奖励及荣誉类数据及材料上学期已经完成统计工作,不再重复提交。本次统计主要涉及基础性指标的相关数据和提升性指标中的其他数据。要求如下:
1.二级单位工作实绩材料
主要包括教学单位提升性指标中的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成果、直属单位和党政管理部门提升性指标中的创新成果、重大突破成果、本职工作研究成果等统计数据。请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单位系列的指标体系,对照下表1中的表格填写分工以及图1、图2中的材料提交路线,填写附件7中的相关明细表,打印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档、支撑材料原件及扫描件电子档,于6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分类提交校地合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等单位,同时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一份(支撑材料原件除外);校地合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等单位审核、统计后,填写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7),打印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于7月1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
2.相关职能部门职能材料
(1)所有二级单位基础性指标中的减分或加分项,以及提升性指标中的相关数据。
主要由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团委、学生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就业指导中心、校地合作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职能部门根据本职工作职能范围,直接统计上报。
请上述各单位参照附件1-6中本单位所负责指标项目,对照下表1中的表格填写分工以及图1、图2中的材料提交路线,填写附件7中的相关统计表,打印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于6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分类提交纪委(监察处)、科技处、党政办公室等单位;纪委(监察处)、科技处、党政办公室等单位审核统计后,填写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7),打印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于6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
(2)教学成果相关统计数据
由教务处直接填写相关统计表格,于6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材料提交要求如上。
(3)科研积分、基础性指标及提升性指标中的科研成果数据
由科技处直接填写相关统计表格,于6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材料提交要求如上。
(4)师资队伍建设指标数据
由人事处直接填写相关统计表格,于6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材料提交要求如上。
(5)所有二级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由党政办公室直接填写相关统计表格,于6月30日下午5点之前提交目标管理办公室,材料提交要求如上。
3.其他数据表格
其他上述没有提及的数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下表1及材料提交路线图,参照上述时间节点按时填报相关表格或出具文字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如有问题,请与目标管理办公室或负责收集材料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
二、材料时限
以上所有材料按照2016年自然年度收集整理,即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此时限之外的材料一律不在统计范围。
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1.人事处:负责人刘其涛,电话2968695;工作人员徐赛飞,电话2973389。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于康平,电话2968565;工作人员郑恩伟,电话2968565。
3.党政办公室:负责人高凯,电话2968602;工作人员郭凯,电话2968806。
4.科技处:负责人许志红,电话2968611;工作人员李俊平,电话2968617
5.纪委:负责人唐红亮,电话2966856。
6.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人员徐来群,电话2998018
7.目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艳艳,电话2998019;赵纪涛,电话2998018。
8.校地合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孔琪,电话2968535。
请各单位负责材料收集及数据统计的人员加入目标管理工作群:487755597,以便于信息交流和沟通。
表1 附件7中的各工作表填写分工
表格名称 |
填写部门 |
汇总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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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 |
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质评处 |
纪委 |
无扣分项目则不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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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4 |
纪委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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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5 |
质评处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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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6-7 |
教务处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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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8-9 |
学科办、科技处 |
目标办 |
学科办填写 4.3学科队伍及研究生培养 4.4到账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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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0 |
校地办 |
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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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1 |
团委 |
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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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2-13 |
人事处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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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4 |
党政管理部门 |
高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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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5 |
高教所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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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6 |
党政办公室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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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7 |
党政办公室 |
目标办 |
请注意区分团体奖和单位集体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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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8 |
质评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目标办 |
质评处负责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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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19-20 |
教务处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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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1-22 |
人事处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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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3-24 |
科技处、学科办 |
目标办 |
学科办填写表23中3.7重点学科 3.8 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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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5 |
校地办、财务处 |
科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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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6 |
所有二级单位 |
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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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27-30 |
党政办公室 |
目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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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31 |
所有教学单位 |
校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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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指标体系
附件7. 工作表格(共31个)
目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