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的通知》(豫教资〔2016〕97 号)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情况
各学院要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上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2016年度一档国家助学金的人数和金额,格式详见附件。
二、报送企业、社会团体等捐助项目情况
各学院要统计本院系接收的所有用于学生资助的捐助资金,不包括“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统计节点为2016年1月——12月,金额精确到元,格式详见附件。(不含中职和成人学生受助情况)
三、报送地点、方式及截止时间: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B4);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各一份(50408201@qq.com);2016年12月27日上午11:30。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21日